为了切实做好2019年盘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2019年盘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35名。其中:盘山县高级中学18名,盘锦弘毅中学8名,盘山县实验学校9名。
2、报名要求
基本条件
1.具备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好的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3.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拥有与面试职位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即需要面试职位与考生所持有效学历证书专业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研究生需要本科阶段所学专业需要符合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及教师资格需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 30周岁以下;
6.户籍地不限;
7.招聘职位、数目和具体条件需要详见招聘计划表。
学历、学位条件及专业需要
1.高中:具备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具备高考考试第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学历,并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获得高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2.初中: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或高考考试第一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获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3.小学:具备高考考试第二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获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
4.学历专业需要根据《2016年辽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员专业指导目录》实行。
在民办教育机构和其它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未解除人事关系和劳动合同的职员须征得面试者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赞同并出具承诺书方可考试报名。体检合格后需准时提交正式解除人事关系或劳动合同等有关手续,如没办法提供,后果由面试者自负。
工作历程和其它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除特殊说明外,均以2019年6月30日为截止时间。
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能考试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或政务警告以上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同意立案审察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推行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5.现役军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试用期内的或被辞退的员工、在读研究生、在编教师与辽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的教师;
6.具备法律规定不能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职员。
3、报名日期及方法
2019年盘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实行在线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盘锦教育局,请考生根据需要进行在线报名。
1.在线报名时间:7月5日9:00 7月9日16:00
2.准考证:登录报名入口自行打印,打印日期7月12日-13日。需要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察、面试环节用。
3.每名考生只限考试报名一个职位。
招聘计划人数与职位报名人数需达到1:2及以上比率方能开考,达不到1:2比率或无人考试报名的职位,将削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计划,由盘山县教育局公告考生。考试报名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考试报名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职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舍弃考试报名。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规范,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不真实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面试资格。
报名有关材料提交后,请考生准时关注报名审核状况及审核建议,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内容或上传项,员工会准时给你留言并退回你的报名申请,考生应准时修改后第三提交报名信息,直到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如因考生本人未按需要准时修改信息等缘由致使报名未成功,由考生本人负责。
5.依据笔试成绩,根据不高于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率确定面试人选。凡因考试报名者自愿舍弃、资格审察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空缺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考同一职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